粤工信融资函〔2024〕19 号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5 年
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
(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)
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:
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预〔2024〕30 号)的要求,为做好2025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(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)项目入库储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2025 年支持的政策任务
(一)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
1.奖补对象
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不含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 )。
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。
2.扶持范围及额度
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年 4 月 30 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 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( 时间、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),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 50%,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。
3.评审择优入库项目
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 区倾斜等因素,对各地市入库项目名额进行分配。请各地市按照 《2025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》(详 见附件 1 )的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,择优评审入库企业。
(二)2025 年“创客广东”大赛
1.支持举办赛事活动(含省赛和地市赛),用于支持赛事组 织策划、场地物料、专家邀请、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。具 体如下:( 1 )省赛(含专题赛、省复赛、决赛)由省统筹举办, 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,最高不超过 680 万;(2)地市赛由地 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,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 30 万。
2.支持获奖项目落地。对 2023 年“创客广东”大赛省 50 强 或“创客中国”大赛全国 50 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, 自获奖之 日起 1 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(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 准),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 10%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严格项目评审入库。各地市要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 原则,落实“三重一大”相关要求,严格组织项目 申报、评审、复 核,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 申报通知或指南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组织企业申报,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,明确入库企业及金额。按照“四挂 钩”要求,各地市要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,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, 原则上不安排预算。
(二)及时组织项目填报。一是各地市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 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 2-3 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。对未 按时上报项目的地市,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。二是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-数字工信 平 台 , 请 各 地 市 及 企 业 登 录 数 字 工 信 平 台 ( 网 址 : https://gdii.gd.gov.cn/szgx/ 或 http://210.76.82.21/ 技术支持电话:13609085751 )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, 申报截止日期由各 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,不得晚于正式报送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时间。三是各地市按省财政厅“数字财政”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。
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,严 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 项目申报,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。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,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。
附件:1. 2025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 指引
2. 2025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 安排表
3. 2025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
4.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6 月 25 日
( 联系人: 廖立颖、 杨楠 ;联系电话 : 020-83133274、 83134726)